本篇文章4309字,读完约11分钟

许多跨境电子商务政策将在国庆节正式实施。希望,亚马逊和易趣都选择在第11天正式实施一些“货币”政策。此外,一些新兴市场也发布了相关的规范性政策。

以下是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政策(宜邦电力合并):

维希的新注册和不活跃的商店需要支付2000美元的注册费

最近,wish发布通知,从2018年10月1日00: 00(世界标准时间)开始,新注册的店铺将需要支付2000美元的预注册费。

通知指出,该政策将适用于2018年10月1日00: 00(世界标准时间)之后完成注册流程的所有商户账户。同时,从2018年10月1日00: 00(世界标准时间)起,不活跃的商户账户还需要支付2000美元的预注册费。在2018年10月1日00: 00(世界标准时间)之后完成注册过程但可以提供信用证明的商户账户无需支付。

Wish表示,预付的2,000美元注册费将作为商家证明其有能力和决心向用户提供最佳产品和服务的证据。此外,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卖方可以要求退还该费用:

1 .商家选择关闭他们的账户;

2 .该商户的账户在注册过程中被关闭。

但是,商户应承担取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第三方费用。根据wish的判断,本店已预付的注册费不予退还。

此外,wish还指出,发生的任何罚款都不会从2,000美元的预付注册费中扣除。罚款与商店预付的注册费是分开的。只有当商户发生严重违规行为,且账户被愿望平台暂停时,才会扣除店铺的预付挂号费。

易趣将对美国站实施4%的罚款政策

易趣最近宣布,从2018年10月1日起,易趣美国站将开始实施罚款支付政策——对违反规定的卖家收取4%的附加费。

根据易趣的说法,如果卖家有许多售后问题,特别是当卖家的“严重不符合所述”(snad)情况高于类似卖家时,卖家的交易费将被加收4%。例如,卖方对某类产品的交易费率是10%,卖方必须支付14%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4%的附加费不受产品交易费上限的限制。例如,手表的子交易费率为10%,上限为50美元。如果卖家以3000美元(包括运费)的价格出售手表,交易费将达到50美元的上限。超出部分不计算在内,但附加费是120美元(即交易价格的4%),卖方必须支付总计170美元。

亚马逊将征收明尼苏达州销售税

亚马逊卖家最近收到通知,亚马逊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对运往明尼苏达州的订单征收销售税。

届时,卖方现有的税务计算设置、订单明细和付款报告将自动更新,因此卖方不需要对税务计算设置或账户进行任何操作。

据报道,亚马逊已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征收华盛顿销售税。今年4月和7月,该公司分别提高了宾夕法尼亚州和俄克拉荷马州的销售税。

马来西亚进出口货物和过境货物清单必须提供Hs代码

义邦电力获悉,马来西亚皇家海关已发布进出口货物和过境货物的最新舱单填写要求。

自2018年10月1日(样品订单的接收日期)起,卖方必须在样品订单的货物描述中提供6位hs代码(海关代码)。目前,所有物流公司都收到了相关的邮件通知。

据报道,如果卖方缺少协调制度代码或协调制度代码信息不正确,将影响马来西亚港口的放行,并造成一定的法律后果或海关处罚。

印度的双轨商品及服务税也将征收关税

宜邦电力了解到,从10月1日起,flipkart和myntra等印度电子商务平台的中小卖家在平台上收到消费者支付的款项时,将需要额外支付1%的tcs(从源头征收的税款),并将其存入政府账户,即使他们的类别不征收商品及服务税。这些条款旨在检查电子商务卖家的逃税行为。

一般来说,任何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产品的交易者都需要缴纳1%的税。如果R先生收到flipkart 10,000卢比(含税价格)的订单,flip kart将扣除100卢比的税款。

tcs规定的货物和适用税率

卖方向政府支付tcs的日期

依邦电力称,在以下情况下,卖方可免交tcs税:

1.合格商品用于个人消费;

2.买方购买货物是为了制造、加工或生产,而不是为了交易

据了解,印度的商品及服务税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增值税制度安排。与大多数国家中央(联邦)政府征收的单一增值税不同,印度采用了“双轨制度”商品及服务税,以确保各邦(中央地区)的利益,即中央政府和州(中央地区)政府各自征收自己的商品及服务税,这导致印度有四种商品及服务税:中央商品及服务税(CGG)

对于在州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中央政府和州政府分别征收中央商品及服务税和州商品及服务税;对于在中央管辖范围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中央政府和中央直属政府分别征收中央商品及服务税和中央管辖商品及服务税;对于州际交易,中央政府征收全面的商品及服务税,这实际上是中央商品及服务税和州商品及服务税的结合。

各跨境电商新政今起执行 平台也推“钱”政

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的塑料限购成功

目前,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已经禁止使用塑料,这项禁令将于10月1日生效。

对于向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发货的全球卖家,应特别关注无法制造、使用、销售、运输、处理和储存塑料和热合成产品的情况。

详情如下:

1.印度的塑料限制令禁止什么?

禁止任何类型的塑料袋;

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如勺子、叉子、杯子、盘子、玻璃杯、碗和容器;

禁止包含热合成物品,如板材;眼镜;一次性塑料制品中的碗和容器。

禁止使用塑料或热合成装饰品;

禁止使用包装酒店食品的一次性餐具或碗、储存液体的勺子、吸管、无纺布聚丙烯袋、杯子和保护袋;

禁止使用塑料包装来包装或储存产品。

2.卖家可以用什么来包装你的商品?

3.下列塑料物品不在马哈拉施特拉邦的塑料禁令范围内:

(1)药品包装用塑料:目前,药品包装用塑料将继续使用,因为此类产品是敏感产品。此外,与其他产品相比,用于包装药物的塑料量可以忽略不计;

(2)可降解塑料袋:用于农业、苗圃、园艺等的塑料袋。因为这些塑料袋是可生物降解的,可以分解成堆肥而不伤害地球,这些塑料袋被排除在当前的塑料禁令之外;

(3)出口货物塑料袋:用于包装和处置出口产品的塑料袋不包括在马哈拉施特拉邦塑料禁令中;

(4)制造阶段的塑料盖:用于在制造阶段覆盖产品以保持产品完整性的塑料也不包括在内;

(5)食品级塑料袋:用于包装牛奶的厚度超过50微米的食品级原塑料袋也不受马哈拉施特拉邦塑料禁令的限制。

4、塑料限价单违法企业罚款

第一次被抓:罚款75美元;

第二次被抓:罚款150美元;

第三次被捕时,他被判罚款三千五百元及入狱三个月。

对此,新兴市场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全和悦(Quanheyue)首席执行官林表示:“印度限塑令是印度政府针对全国生态环境而制定的一项政府行为。尽管该政策目前只在马哈拉施特拉邦实施,但预计印度政府会将该政策推广到印度各地。此外,这种塑料限制订单将影响交货包装材料的选择,并将导致包装材料成本的增加。我们建议卖家选择合适的材料,使塑料限价单在未来可能推动整个地区。”

各跨境电商新政今起执行 平台也推“钱”政

Paytm商城平台也明确表示,9月25日之后,平台快递合作伙伴将不会安排不符合要求的商品的配送。据悉,亚马逊印度站、flipkart等印度电子商务平台也发布了塑料限购的相关通知。

原有的海关电子纳税系统将停止使用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暂停使用原海关电子纳税系统。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提高进出口货物海关纳税的便利性,提高税收入库效率,海关总署决定从2018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原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以下简称“原电子支付系统”),改用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以下简称“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

自2018年10月1日起,原电子支付系统停止运行,海关不再向第三方支付平台传输税单和存款数据。企业可以选择柜台支付方式或登录“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平台,使用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支付海关税费。

据介绍,目前该系统可以支付的税种有:进出口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进口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基金、递延税款利息、滞纳金等。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并通过海关总署技术联合调试测试和业务功能测试的商业银行可以使用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601988,诊断单元),并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条例实施细则》和《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不存在挪用或滞纳关税的情况;

同意使用电子签名技术,并承认税务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

与海关和企业签署电子支付三方合作协议;

符合海关网络连接、数据传输、信息安全等相关技术要求。,以及相关的系统安全运行和维护管理规范;

符合海关总署的其他相关规定。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进出口企业可以使用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

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网络的用户已取得企业法人卡和操作卡,具备网上办理业务的条件;

与海关和商业银行签署了电子支付三方合作协议;

符合海关总署的其他相关规定。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商品新税收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通报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出口)货物的税收政策。

其中,明确了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政策的货物,指出各综合试验区税务机关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清理的出口商品报关单电子信息,加强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具体通知如下:

一、综合试验区内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无有效购货凭证的货物,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合试验区注册,出口日期、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在跨境电子商务在线综合服务平台注册。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合试验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报关手续。

(三)出口货物不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二、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商务主管部门要统筹推进部门间沟通合作和相关政策落实,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出口统计监控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三.海关总署定期将电子商务出口商品报关单的电子信息传递给国家税务总局。各综合试验区税务机关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清理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加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具体免税管理办法由省税务部门商财政、商务部门制定。

4.本通知所称综合试验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本通知所称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在跨境电子商务中搭建自己的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V.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日期以出口商品申报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各跨境电商新政今起执行 平台也推“钱”政

地址:http://www.qinglongs.com/qlwxw/10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