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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网11月19日电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察院网站公开曝光了6起典型案例,涉及省属企业和省属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精神的案件。其中,原晋商银行临汾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晓军存在违规报销等问题。

据了解,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期间,李晓军利用职务之便,以企业检查的名义违规报销交通费和住宿费,共计3.37万余元。此外,李晓军还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018年8月,李晓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违纪所得被没收。

早在今年6月,山西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网站就披露,李晓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了临汾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的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李晓军,1976年出生,1996年8月加入工作,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和金商银行工作。其中,2013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金商银行临汾分行副行长。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晋商银行临汾分行原副行长李晓军违规报销 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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