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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1月1日起,居民的个人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将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这一新变化将如何影响纳税人?每月如何纳税?

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有关征管衔接若干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确定了上述四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计算方法。

工资收入采用累积扣缴法提前支付

为使居民个人代扣代缴税款尽可能接近其年度应纳税额,同时便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顺利适应税制改革,《公告》明确规定,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将按日代扣代缴;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应当基本按照现行规定代扣代缴。

根据《公告》,年度代扣代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居民个人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收入年度结算缴纳,多退少缴。

什么是累积扣缴法?其计算公式为: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费用扣除-累计特别扣除-累计特别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费用扣除额按每月5000元乘以纳税人本月在本单位的就业月数计算。

例如,一名员工在2015年加入公司时,2019年应付月薪为10,000元,每月费用扣除5,000元。“三险一金”等特殊扣除额为1500元。如果你从一月份开始享受1000元的特别额外扣除,没有收入减少或税收减少。例如,对于前三个月,应根据以下方法计算预扣税:

1月:(10000-5000-1500-1000)×3%=75元;

二月:(10000×2-5000×2-1500×2-1000×2)×3%-75 = 75元;

3月:(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 = 75元。

除工资、薪金外,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按月或者按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薪酬收入按70%计算。

计算扣除额时,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按800元计算扣除;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费用扣除20%。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居民个人劳动报酬收入、报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式,基本上改变了现行税法的代扣代缴方式,特别是收入每次不得超过4000元,费用按800元计算的规定。这种预扣预付方式不仅简单易懂,而且简单易行,便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操作。

对于收入波动较大的个人来说,节税更方便

为什么使用累积扣缴法?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累计代扣法是从每月的累计收入中减去相应的扣除额,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纳税额,然后减去已缴纳的税款,确定当期应纳税额的方法。

这种方法,一方面,对于大多数只有一份工资收入的纳税人来说,在纳税年度结束时预扣和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额,因此不需要申请自行申报和结算;另一方面,对于需要补税的纳税人来说,预扣税与年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的资金。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解释说,对于那些过去月工资收入相对平衡的人来说,明年工资薪金税的累计扣缴办法影响不大。然而,对于那些收入波动很大的个人来说,无论收入高低,都可以真正的节税。由于新的税收制度是按年度对综合收入进行纳税,累计代扣法不会出现前一个月总收入高而总收入低的情况,很好地平衡了收入的波动,减少了代扣代缴和年终结算支付的差异。

工薪族个税缴纳方式下月调整:按累计预扣法进行预缴

普华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的全球派遣服务合作伙伴张志刚向《国家商报》表示,员工未能及时扣除的特殊额外扣除额可以在同一纳税年度的随后几个月得到补充;如果员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仅从一个地方获得工资和薪金收入,并通过预扣完成所有特殊的附加扣除,则累计预扣税额为该年度综合收入的应纳税额,因此无需进行年度结算和支付,减轻了征缴负担。

工薪族个税缴纳方式下月调整:按累计预扣法进行预缴

不过,张志刚表示,每月工资和薪金的积累、单笔大额收入的获得、几个月的特别附加扣除和扣款等因素都会影响每月适用的税率和扣缴金额。对于习惯了稳定的月税后工资收入的员工来说,未来可能会面临浮动的月税后工资收入,因此有必要对个人和家庭的现金流量进行适当的预测和管理。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工薪族个税缴纳方式下月调整:按累计预扣法进行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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