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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及配套服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该通知被业界称为“140号文件”,成为2017年整个经纪资产管理行业最大的不确定性。

“140号已经成为每个人都不愿谈论但必须面对的事情。”最近,一位大型券商资产管理高管告诉记者。在多党博弈下,有争议的140号文件进展缓慢。纳税时间延迟的,具体征收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140号文件惊动了整个经纪资产管理行业,成为行业焦点。目前,整个行业都在等待详细的实施细则。目前,券商的态度也非常谨慎。“具体规则还没有出来。它仍然只是各种外部讨论,因此不建议发表意见。”2月9日,一家中型经纪资产管理公司表示。

“如果要对资产管理行业征税,对整个行业的影响将是巨大而深远的,甚至会重塑整个行业的发展格局。”经纪公司高管表示。然而,有争议的140号文件对行业有很大影响,一切都需要等待后续政策的明确和详细。

多轮游戏

2016年12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和教育辅助服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资产管理行业最关心的是明确“资产管理产品经理必须缴纳增值税。”

当140号文件出台时,业界反响很大。如果按照通知执行,必须收回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否则将由资产管理人汇出,这在业内人士看来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一度,140号文件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一些券商联合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告了问题。之后,基金行业协会代表行业出面与财政部沟通。

2016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释,明确规定资产管理人在资产管理计划运行过程中需要为应税部分缴纳增值税,资产管理人还包括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和银行融资。财政部的态度非常明确和坚定。

据了解,此后基金行业协会再次与财政部沟通,但这种沟通似乎有些效果。

2017年1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资产管理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不仅调整了计税时间,还明确了资产管理产品运营过程中增值税应税行为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经过基金行业协会与财政部多次讨论,140号通知的征收时间从2016年5月1日推迟至2017年6月1日,相关税率和具体税种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对于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来说,至少还有时间来松口气。“如果我们想追溯支付增值税,我们将减少数十亿的净利润。至少现在我们已经保存了2016年的结果。”一家大型券商的资产管理高管告诉记者。

“140号文件还没有发布。我们希望不征税或少征税,否则对我们的影响太大。”上述券商高管告诉记者。在多方博弈下,备受争议的140号文件将会是什么样子,也是各界关注的焦点。

争议依然存在

140号文件一出台,就引起了业界的讨论。《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走访的许多经纪人对140号文件的出台都有自己的看法。例如,一些业内人士认为140号文件的税收主体可能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

140号文件指出,资产管理产品经营过程中增值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人是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者。这意味着管理人的纳税义务是明确的。

“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不包括我们,那么我们就没有纳税的义务。经理只收取管理费,不能为客户支付。”一位经纪人认为,理财产品是契约关系,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只有当纳税人是民事主体时,我们才能讨论管理人的扣缴和支付。

然而,6%的税率对经纪公司来说也是难以承受的。“管理人员收取管理费,我们负担不起产品的增值税。以年收入为5%的产品为例,按照6%的税率征收,也就是说要缴纳千分之三的增值税。然而,我们的管理费一般在千分之一左右,这肯定是无法支付的。因此,它必然会传递给客户端。那么校长的结构将发生巨大的变化。”一位大型经纪资产管理公司高管指出。

140号文冲击力调查:资管格局或面临重塑

北京水心广通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须贺也向记者表示,140号文件关于管理人作为纳税人义务人的个人意见似乎与《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相抵触,单纯从政策角度将其视为扣缴义务人更为合适。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条,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代扣代缴。这表明,基金财产投资的纳税人应该是基金份额持有人,而不是产品经理。

此外,资产管理产品经理支付增值税存在操作困难。因此,很多业内人士认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制定细则时应考虑资产管理产品的运营特点和市场容量。

“资产管理是一个渠道,其税收属性决定了未来需要有一个相对明确的监管,这也将涉及更复杂的所得税问题。”须贺认为,在对资产管理征税方面会有一些客观的不公平。然而,总的来说,资产管理税也使得许多交易结构在税收方面相对公平。

据溥仪标准分析师称,将管理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避免了潜在的税收损失,这将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行业的税收标准,同时对保本资产管理产品提出了更高的税收要求,并相应增加了其成本,有利于打破资产管理的公正交易模式,促进资产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

重组?

如果实施140号文件,将对整个行业产生巨大影响,包括增加资产管理机构的成本、增加大量税务管理人员、增加税收负担、降低回报率、改变客户结构等。,甚至可能导致整个行业的重新洗牌。

“我们当然希望能少收一点,但不管我们如何增加收入,这都意味着我们的工作量增加了。”一位经纪资产管理高管表示。

首先,这意味着大量税务人员的增加,而建立新的纳税申报流程对组织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成本投资。

“最大的影响是它可能会打乱我们现有的客户群。我们培训了这么多年的大量客户会因为各种原因而退出。我们必须重新找到客户,这对于我们来说太不确定了。”上述券商高管告诉记者,如果税收转嫁给客户,一些客户可能会选择退出。如果让经理自己承担,管理成本会急剧上升。

此外,产品产量的下降也有隐忧。

这些都不利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行业仍在等待详细的规定。如果最终的细则是中立的,我们也会感到不舒服。如果你征收更多的税,或者有很多类型的税,这将影响我们的客户群,增加我们的成本。整个行业可能面临洗牌。”一位大型经纪资产经理表示。

140号文件已经成为业界最不愿谈论但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一些券商已经开始准备140号文件。

“我们已经召开了几次内部会议。接下来,我们将安排公司财务部对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访谈,分析了解相关情况。如果征税在6月1日开始,许多工作需要完成。包括团队建设和系统架构,这肯定为时已晚。还要招聘大量的财务人员。”在这位经纪资产管理高管看来,这将给整个行业带来很多变化。(编者:杨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140号文冲击力调查:资管格局或面临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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