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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银4月12日电-4月1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发布《关于有效弥补监管缺陷、提高监管效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要求按照“以问题为导向”、“先急后用”、“协调配套”的原则,研究制定26项重点法规;强调加强对股东的准入审计和行为监督;增强现场检查的针对性,重点加强对同业、投资、理财等业务的监管。提高风险信息披露标准和金融产品信息披露水平;强调通过严厉的惩罚来加强监督威慑;加强对监督行为的再监督。

银监会:强化六大薄弱环节 正研究制定26项重点规制

据了解,《通知》针对监管体制、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信息披露、监管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管工作流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六个强化”的要求。

具体来说,首先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强调制度建设的主导作用,按照“以问题为导向”、“急用为先”、“协调配套”的原则,研究制定26项重点法规。同时推进监管体系配套实施细则和银行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确保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

第二,加强风险源的遏制。重点是加强对股东的准入审计和行为监管,全面识别和审查银行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所有人的资格,严格控制他们的行为。坚决打击逃避股东资格审查、利用控制权不当干预经营决策、通过关联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等各种行为。

第三,加强非现场和现场监管。重点提高非现场监管能力,增强现场检查的针对性,促进各监管部门的监管协调,重点加强对银行间、投资、理财等业务的监管,有效防范监管套利。

第四,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强调市场约束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高风险信息披露标准和金融产品信息披露水平。做好银行公司治理、风险状况和重大风险事项的信息披露,区分产品性质,明确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标准和规范。

第五,加强监督和处罚。重点是以重罚加强监督威慑,要求充分利用监督权力,惩前毖后,同时实行罚款和没收,对机构人员实行“双重处罚”,加大处罚力度,并公布处罚结果。

第六,加强问责制。重点是加强银行金融机构负责人的问责制,并加强对监管行动的重新监督。要追究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监管人员因故意失职而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责任。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银监会:强化六大薄弱环节 正研究制定26项重点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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