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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月发布《关于做好个人信用信息业务准备的通知》,同意8个社会组织开展个人信用信息业务,至今已有两年多,但个人信用信息许可证尚未发放。中国人民银行信贷信息局局长万存智最近表示,目前这八家机构都不具备资格。

鉴于中国个人信用信息市场的发展,行业专家呼吁建立中国个人数据保护体系,从顶层设计入手,加强个人数据保护的相关立法和监管,夯实信用信息市场发展的基础。

如果不符合标准,不要发放许可证

"如果不符合监管标准,就不能发放许可证."万存志强调道。

此前,首批8家机构开展了个人信用信息业务准备工作,包括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信用信息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信用信息中心有限公司、鹏远信用信息有限公司、中国程心信用信息有限公司、中智诚信用信息有限公司、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道信用信息有限公司..

“每个人都期待着戴上它。你为什么还没有颁发执照?”万存志说,主要有三个“意外”:

我没想到的第一件事是,在八家机构为个人信用报告业务做好准备后,他们很快就开始整顿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金融格式不稳定的情况下,如何做好该领域的信用信息业务需要研究;二是空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较高,对八个机构的要求较高;第三,八家机构的实际开业准备与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央行副行长陈此前强调,个人征信业务活动应强调三个原则,即第三方征信的独立性原则、征信活动的公平性原则和个人信息隐私权益保护原则。

具体来说,这八个机构不符合这三个原则。从独立性来看,这八家机构是由某个企业或企业集团创立的,在业务或公司治理结构上不具备或不具备第三方信用报告的独立性,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从公平性和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的角度来看,有8家机构对征信的基本概念和规则了解不够,没有遵守。在没有信用登记和数据极其有限的情况下,他们根据自己有限的信息进行不同形式的信用评分,并在外部使用,这导致了信息的滥用。万存智表示,每个机构都希望依靠互联网形成自己业务的闭环,这在客观上分割了市场的信息链,由于信息不广泛、不全面,每个机构的信息覆盖面有限,导致产品有效性不足,不利于信息共享。

8家个人征信机构无一合格 发展征信须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那么,个人信用卡什么时候发行?万存志强调,这取决于基础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一些基础工作和研究要做得彻底,措施要健全,与各方面的深入细致的协调需要时间。对符合审慎监管条件的个人征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将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人征信许可证的尽快发放。”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在信息时代,数据挖掘和利用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个人在互联网上从“匿名”变成了“透明”。因此,个人信息的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这也是业内专家关注的焦点。

个人信息披露不仅关系到个人安全,还会造成经济损失。根据2016年底发布的《网络空机房安全蓝皮书》,从2015年下半年到2016年上半年,个人信息泄露、照片信息、垃圾邮件等造成了经济损失。网民人数高达915亿元。

"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是市场化的关键."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沈表示,目前,人们对个人信用许可发放的延迟存在诸多担忧,其中之一就是在以市场为导向的信用报告模式下,中国现有的法律环境能否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

目前,中国最大的个人信用报告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系统。截至2017年3月底,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中心自然人收入9.21亿元,其中信用记录4.42亿元;有近6200家准入法人机构。

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中心做了大量的实践。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部副总经理冀南表示,征信中心只收集个人信用信息的核心内容,不收集无关数据。“例如,我们将收集信用卡交易信息、信用卡开户、信用卡还款、信用卡过期,但我们不会收集卡号。我们将收集、偿还和结算这些信息,但不会收集每个公民的个人贷款。该账户仅收集能够反映个人信用活动和信用状况的基本信息。”此外,信用信息中心不收集敏感的个人信息,包括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等。,而受限信息包括收入、存款、证券、商业保险、房地产和纳税等。

8家个人征信机构无一合格 发展征信须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在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个人信用报告机构时,专家们认为,什么样的信息可以收集,什么样的信息可以限制,什么样的信息不能收集,也应该加以界定,信息的使用也应该加以限制。

"我们必须坚持安全和发展并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于表示,有必要考虑个人信息保护和大数据发展的需要。大数据的发展是数据流和数据交换。有必要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确保信息安全并促进大数据的发展。

从顶层设计开始

“个人信用报告不是资本追逐利润的新领域,而是一个专业性强、监管和合规要求高的行业。”NPC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指出,目前个人信息保护缺乏顶层设计,个人数据保护专项立法滞后,数据保护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数据保护体系不完善。

信用调查是国家金融基础设施之一。个人信用调查以个人信息为基础,具有很强的个人隐私性。一旦大面积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不仅会损害公共利益,还会威胁国家信息安全。因此,通过法律法规加强征信机构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已经成为国际上的普遍做法。

吴晓灵强调,应尽快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保护个人数据。同时,建议成立国家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负责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此外,她建议建立一个数据保护国际合作系统。随着全球交流的日益频繁,跨境数据流将成为常态,全球数据保护是各国共同关注的话题。中国还应积极与相关国家开展双边和多边磋商,签署类似欧美的安全港协议,或建立磋商和沟通机制,以实现国际数据流保护的新突破。

“国内公共征信机构与市场化征信机构的协调发展是未来征信业的发展方向。”吴晓灵认为,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以各种市场化的个人信用信息机构为补充的信用信息服务组织体系,将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市场的基本格局。然而,市场要求是多样的和多层次的,因此需要一些商业信用报告机构作为补充。但是,这种组织在竞争中是有限的,不应该太分散,应该有一定的门槛。"因此,当我们开放我们的机构时,我们应该限制竞争,控制数量."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8家个人征信机构无一合格 发展征信须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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