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02字,读完约3分钟

1月6日,银监会《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在一家中型基金子公司总经理看来,新的贷款委托规则将迫使基金子公司的非标准业务进入信托领域,但这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背后仍有很大的风险。

委托贷款业务有限

据悉,在新的外包规则正式实施之前,银行系统的资金(包括理财基金或表内基金等。)将选择向证券公司或基金子公司借款,然后接受有针对性或特殊的资产管理计划,最后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投资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等领域。

这曾经是基金子公司所依赖的商业模式。

然而,随着新规的正式实施,上海一家中型基金子公司的总经理认为,新规的影响主要在一对多的非标准业务上。这些业务主要投资于房地产和融资平台,土地抵押可以通过贷款委托进行,以获得更大的收益。

“现在基金子公司在募集资金后不能进行委托贷款,也不能快速投资相关领域。”在它看来,关于贷款委托的新规定并不是对基金子公司最严厉的监管。毕竟,在2016年底出台的基金子公司新规中,非标准业务和渠道业务受到了大规模的限制。新的贷款委托规则只取消了基金子公司最后的非标准业务。

上海另一家小型基金子公司的副总经理指出,该公司几乎所有的产品都受到影响。虽然渠道业务有限,利润较低,所需风险准备金较高,但仍是一些基金子公司的选择。

他指出,尤其是一些银行是基金子公司,未来可能很难获得股东的支持。

记者注意到,虽然子公司新规大大减缓了渠道业务的增长,基金子公司的规模也没有再次增加,但行业内领先的子公司仍然是银行业子公司。

据关联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末,招商财富以5222.14亿元的规模在所有基金子公司中排名第一,浦银安盛和建行资本也超过4000亿元。排名前20位的银行基金子公司还包括工银瑞信、农行汇理、交通银行施罗德和兴业财富。

业务调整很困难

毫无疑问,基金子公司需要立即做出调整。

上述基金子公司总经理认为,委托贷款的对象只能在短期内从银行转移到信托公司。

这种方法得到了许多基金子公司的肯定。然而,大多数业内人士指出,选择信托公司不是最好的方式,而是一种无奈之举,而且会有很多弊端。

上述基金子公司副总经理坦言,与银行委托贷款1/1000的比例相比,基金子公司的信托贷款比例将提高到3/1000至4/1000,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基金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和最终利润。

上述基金子公司总经理也承认,目前业务调整进展相对困难,许多信托公司不愿经营委托贷款。“由于信托公司的委托贷款与银行之间没有太大区别,监管机构不会这么做。基金子公司通过这一举措袖手旁观只是一个短期举措。”

据上海某非银行基金子公司业务部人士透露,公司将进一步对产品性质进行自查,力争与委托贷款业务完全分离。

上述基金子公司副总经理表示,最终,基金子公司只能想方设法放弃非标准,参与收益权转让和回购业务,将贷款委托形式转变为债权形式。“目前没有新的发展方向,基金子公司的发展可能会更加艰难。”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委贷新规落地 基金子公司非标业务面临调整

地址:http://www.qinglongs.com/qlwxw/1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