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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最近网络保险业务发展迅速,相应的投诉也有所增加。银监会近日发布通知,规定网上保险销售可追溯,规范网上保险发展势在必行。有网友表示,网络保险有很大的便利优势,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保险业务监管不能区分网上和网下,应进一步加强网上保险监管,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许多网民认为,互联网保险领域存在许多值得警惕的问题,包括产品条款设计存在缺陷、产品销售行为不规范、第三方网络平台参与保险业务、相关服务能力不足等。网络保险往往更注重消费体验而非信息披露,理赔容易,强制搭售难。

网民邓勇指出,在相关监管制度和行业标准规范相对缺失的情况下,互联网保险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监管不足的问题。要尽快完善法律法规,确保网上和网下监管的一致性、全面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有必要及时出台一系列网络保险监管措施,消除影响网络保险发展的政策障碍。

网民姜波建议,网络保险监管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持牌机构和持证人员原则;第二,审慎监管原则;第三,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原则;第四,鼓励创新的原则;第五,全方位监管的原则。

《互联网保险》第一段表示,今后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收紧互联网保险业务准入标准,明确业务界限,进一步强化互联网保险在产品设计、宣传销售、信息披露和风险预警等方面的监管要求,明确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和第三方平台在互联网保险业务中的责任和义务。

据媒体报道,最近网络保险业务发展迅速,相应的投诉也有所增加。银监会近日发布通知,规定网上保险销售可追溯,规范网上保险发展势在必行。有网友表示,网络保险有很大的便利优势,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保险业务监管不能区分网上和网下,应进一步加强网上保险监管,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许多网民认为,互联网保险领域存在许多值得警惕的问题,包括产品条款设计存在缺陷、产品销售行为不规范、第三方网络平台参与保险业务、相关服务能力不足等。网络保险往往更注重消费体验而非信息披露,理赔容易,强制搭售难。

网民邓勇指出,在相关监管制度和行业标准规范相对缺失的情况下,互联网保险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监管不足的问题。要尽快完善法律法规,确保网上和网下监管的一致性、全面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有必要及时出台一系列网络保险监管措施,消除影响网络保险发展的政策障碍。

网民姜波建议,网络保险监管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持牌机构和持证人员原则;第二,审慎监管原则;第三,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原则;第四,鼓励创新的原则;第五,全方位监管的原则。

《互联网保险》第一段表示,今后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收紧互联网保险业务准入标准,明确业务界限,进一步强化互联网保险在产品设计、宣传销售、信息披露和风险预警等方面的监管要求,明确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和第三方平台在互联网保险业务中的责任和义务。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网上保险监管应与网下保险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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