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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年多,一度轰动一时的“中国和山西的资产”案在经过法院审理后开始宣判。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处金钟资产北京分公司两名负责人沈嘉、李伟有期徒刑。法院认为,被告人沈嘉、李伟作为国泰集团金钟资产公司的监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院裁定:

1.被告人沈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2.被告人李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经上海市龚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沈嘉、李伟非法集资款328,846,708元,欠缴本金33,831,771.1元。

中津事件源于2016年4月初中津部门一位美女在网上炫耀财富的照片,最终涉及到中津部门和国家台湾部门的两家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399亿元。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经济调查处的调查,金中组部的欠款超过52亿元,涉及1.2万多名投资者。

早在2016年10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就发出通知,称犯罪嫌疑人徐芹、、、唐骏、、、、孙涉嫌集资诈骗,经上海市公安局调查,移送医院审查起诉,并于2016年10月13日依法受理。

目前,中国和山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判决尚未明确,有待法院进一步审理和宣布。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中晋分公司两负责人被判刑 共计罚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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