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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金融5月9日报道,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5月9日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通知共分五条,包括五个方面:界定跨省票据业务,对票据业务的主要风险提出监管要求,对跨省票据交易业务提出监管要求,对跨省票据信贷业务提出监管要求,加强跨省票据监管。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首次对省际票据业务提出了相关监管要求: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商务票据系统、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省际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业务。电子交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停止跨省纸质票据交易;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省际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异地授信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建立分支机构间的协调控制机制。

银保监规范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将停止纸质票据交易

如何定义跨省票据业务?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判断票据承兑、贴现等信贷业务的依据是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所在地是否与承兑申请人和贴现申请人的注册地在同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业务的基础;票据贴现、买卖(出售和回购)等交易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是否在同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其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银保监规范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 将停止纸质票据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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