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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被盗后,湖北的潘先生只做了一件事,最终让法院判决,银行赔偿了他的全部损失,并支付了当期利息。

这个把戏叫做-

省钱。

嗯?什么意思?

东西被酱汁染成了紫色

去年5月,住在武汉的潘突然收到一波密集的手机短信。当他看到它时,所有这些都是银行的消费者通知。他在储蓄卡上总共花了346,000元,只剩下523.24元。

但是银行卡在我旁边。很明显,潘先生的银行卡被偷了。

这是重点。他做了以下三件事:

1.拨打银行客服电话,确认款项已经转账并挂失;

2.打110报警;

3.去最近的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存100元到卡里。

在这里插入一句话,一些朋友可能会想为什么他们可以在报告损失后省钱。存钱的目的是什么?

挂失只是被冻结卡的余额,不能转出,但不影响卡内的存款。

再次往卡里存钱是证明被盗卡是假卡交易的有力证据之一。

根据借记卡规定,所有密码匹配的借记卡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发卡银行对挂失生效前发生的财务损失不承担责任。正因为如此,银行经常可以免于盗窃。

然而,潘文石胜诉了,这与他“再次存钱”有很大关系。

因为只要银行卡在终端机上使用,无论是取款、消费、查询还是打印账单,都会留下记录并进行实时监控。所有这些都可以证明,当银行卡被盗时,真正的银行卡掌握在当事人自己手中,而被盗的银行卡是一笔假卡交易。

借记卡持有者和银行之间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有法律义务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害。

潘先生的"再存钱"行为意味着银行的证明有错。

最后,法院裁定,该银行作为该卡的发卡银行,未能履行其安全义务,也未能有效识别假卡,导致该卡被盗。因此,应赔偿原告的存款损失,并支付相应的活期存款利息。

通过这一事件,我们再次被提醒:

1.保留你自己的银行卡,不要把密码设置得太简单;

2、卡不要离开手,不要让别人随便刷它;公开输入密码时请勿进入;

3.磁条卡很容易复制磁条信息,最好用芯片卡代替;

4.打开短信提醒服务,第一时间了解银行卡的存取情况;

5、身份证和银行卡,尽量不要放在一起;

6.不要在卡里留这么多钱,提前控制损失。

最后,规划六月将总结你应该做什么后,银行卡被盗和刷卡。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银行卡被盗刷34.6万元只用一招 银行全赔还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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