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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昨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保监费审字[2020]25号、26号),经调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以下简称PICC P&C保险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农业保险的保险理赔文件不真实、不完整。

PICC喀什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保险法》)第86条。

陶季东、阿布李米提托为PICC P&C保险喀什分公司副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保险法》第171条的规定,新疆监管局决定对上述两人分别给予警告和10万元罚款,并撤销对其资格的行政处罚。

天空调查显示,PICC P&C有限公司是亚洲最大的非寿险公司,注册资本为136.04亿元。其前身是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经济委员会批准于1949年10月20日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该公司于2003年11月6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香港股票被称为中国财产保险,股票代码是02328.HK。PICC P&C保险的最大股东是人民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ICC,601319)。上海),持股比例为68.98%。

PICC·P&C·喀什葛尔非法编辑虚假材料,分行的两位副总裁被解雇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提交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或者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

以下是原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

姓名:陶季东

职务:时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副总经理

经调查,你在担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公司有下列违法行为: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

上述违法事实有足以认定的查询调查记录、核保理赔档案及相关业务清单为证。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作为当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的副总经理,您对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保险法》第171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并撤销资格行政处罚。

自本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15天内,您应在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和华夏银行)中的任何一家,使用支付代码进行支付,并向我局提供支付凭证的复印件。逾期不缴纳的,每天处以罚款金额3%的罚款。

PICC·P&C·喀什葛尔非法编辑虚假材料,分行的两位副总裁被解雇

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得中止。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2020年6月19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

姓名:阿布·李米·提托·赫提

职务:时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副总经理

经调查,你在担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公司存在编制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

上述违法事实有足以认定的查询调查记录、核保理赔档案及相关业务清单为证。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作为当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的副总经理,您对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保险法》第171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并撤销资格行政处罚。

自本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15天内,您应在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和华夏银行)中的任何一家,使用支付代码进行支付,并向我局提供支付凭证的复印件。逾期不缴纳的,每天处以罚款金额3%的罚款。

PICC·P&C·喀什葛尔非法编辑虚假材料,分行的两位副总裁被解雇

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得中止。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2020年6月19日

根据昨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保监费审字[2020]25号、26号),经调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以下简称PICC P&C保险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农业保险的保险理赔文件不真实、不完整。

PICC喀什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保险法》)第86条。

陶季东、阿布李米提托为PICC P&C保险喀什分公司副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保险法》第171条的规定,新疆监管局决定对上述两人分别给予警告和10万元罚款,并撤销对其资格的行政处罚。

天空调查显示,PICC P&C有限公司是亚洲最大的非寿险公司,注册资本为136.04亿元。其前身是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经济委员会批准于1949年10月20日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该公司于2003年11月6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香港股票被称为中国财产保险,股票代码是02328.HK。PICC P&C保险的最大股东是人民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ICC,601319)。上海),持股比例为68.98%。

PICC·P&C·喀什葛尔非法编辑虚假材料,分行的两位副总裁被解雇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提交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或者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

以下是原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

姓名:陶季东

职务:时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副总经理

经调查,你在担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公司有下列违法行为: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

上述违法事实有足以认定的查询调查记录、核保理赔档案及相关业务清单为证。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作为当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的副总经理,您对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保险法》第171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并撤销资格行政处罚。

自本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15天内,您应在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和华夏银行)中的任何一家,使用支付代码进行支付,并向我局提供支付凭证的复印件。逾期不缴纳的,每天处以罚款金额3%的罚款。

PICC·P&C·喀什葛尔非法编辑虚假材料,分行的两位副总裁被解雇

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得中止。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2020年6月19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

姓名:阿布·李米·提托·赫提

职务:时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副总经理

经调查,你在担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公司存在编制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

上述违法事实有足以认定的查询调查记录、核保理赔档案及相关业务清单为证。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作为当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的副总经理,您对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保险法》第171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并撤销资格行政处罚。

自本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15天内,您应在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和华夏银行)中的任何一家,使用支付代码进行支付,并向我局提供支付凭证的复印件。逾期不缴纳的,每天处以罚款金额3%的罚款。

PICC·P&C·喀什葛尔非法编辑虚假材料,分行的两位副总裁被解雇

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得中止。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2020年6月19日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PICC·P&C·喀什葛尔非法编辑虚假材料,分行的两位副总裁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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