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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为贯彻中央政府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的精神,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号,以下简称《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人民币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57号,以下简称《通知》),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进一步推进跨境证券投资。

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一是取消qfii资金汇出20%的要求,qfii可以委托托管人办理相关资金汇出。第二,取消qfii和rqfii的本金锁定期要求,qfii和rqfii可以根据投资情况汇出本金。第三,允许qfii和rqfii进行外汇对冲,以对冲国内投资的汇率风险。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外汇局扩大资本开放:取消QFII资金汇出20%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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