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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是钱包。在移动支付时代,出门不带现金已经成为一些中国人的正常生活。旅行、购物、吃饭,几乎所有可以使用现金交易的地方都可以通过移动支付完成,甚至乞丐都放置了二维码。

同时,移动支付在现代中国已经成为一张名片,许多外国人对中国移动支付的便利印象深刻。在外国人眼里,“中国四大新发明”,支付宝也占有一席之地。

去年,有一个好消息:

两个人从外地来到杭州抢劫了三家便利店。然而,由于消费者现在使用无现金支付,便利店的现金很少。有两个人只拿到了2000多元,如果算上过路费和工具费,甚至还会赔钱。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截至2017年6月,61.6%的网民在网下购物时使用手机进行网上支付和结算,用户数量达到4.63亿。

巨人也在火上浇油。腾讯和阿里推出了无现金日和无现金周。2017年,马云高喊:我希望在五年内推动中国进入无现金社会。

然而,在复杂的综合体中,你总能找到它的两面,没有现金也不例外。在无现金支付的浪潮下,一些问题被我们忽略了:一些商家拒绝人民币现金,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越来越多的移动支付欺诈;仍然有很多老年人不能使用移动支付,这带来了不便。

央行采取措施纠正拒绝发放现金的行为:不允许对“没有现金”的概念进行投机

针对这些情况,中国人民银行今天(7月13日)发布公告,对拒收现金行为进行整改。与此同时,央行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都不得炒作“无现金”的概念。

根据中央银行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下简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报表、通知等方式拒绝接受现金。,除非依法应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根据公告,

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使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护人们和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绝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拒绝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除现金等违法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纠正。

关于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创造良好的现金流通环境,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做好宣传工作。除了支付功能,现金还有很多价值,如培养财富观念、传播文化、维护国家形象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和媒体应当引导公众正确看待现金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是改善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高现金服务水平,提供安全便捷的现金服务。商家应在确保接受现金的基础上,提供多样化的支付方式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第三,加强引导。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的概念。各类主体应区别对待,协商解决支付方式的选择,合理反映其需求。在建设智能化、信息化城市的过程中,各地要注重保护全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人民币合法地位的良好氛围。

一个没有现金的社会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既有欢乐也有悲伤

近年来,无现金社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们已经意识到无现金社会的便利性,但它带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经济信息日报》曾指出,一些支付机构开展的“无现金社会”活动存在四种偏差:

首先,非现金支付没有得到全面处理。非现金支付手段和工具包括银行卡、电子银行、票据和各种网上支付等。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产品和服务是非现金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然而,在“无现金周”和“无现金日”的旗帜下,一些支付机构有意无意地将“无现金”支付等同于自己的支付产品,误导消费者。

第二,“消除现金”与现实不符。尽管现代支付方式发展迅速,但这并没有导致现金持有量的下降,相反,流通中的现金需求仍然相对较大。事实上,仍然有许多人依靠现金支付。对于中老年人和农村地区,现金支付也将是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在中国大部分地区,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仍将长期共存。

第三,拒绝现金违反法律法规。个别互联网公司拥有的超市只支持单一支付机构的产品,不包括人民币现金等其他支付方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更多的商家拒绝人民币或歧视现金支付,将影响人民币的正常流通。

第四,很容易出现阻碍公平竞争的行为。为了加快业务渗透,一些支付机构与地方政府联手创建了“无现金城市”。企业开展商业推广活动是可以理解的,但少数地方推行单一支付产品,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此外,近年来,由社交媒体盗用、短信木马链接、欺诈验证码等手段引发的电信欺诈已经成为许多人使用移动支付时的一大隐忧。有学者介绍,我国的非现金支付技术仍然存在很多安全漏洞,身份证和手机验证码的安全验证技术不能完全保证非现金支付的安全性。

第三方支付将从明年开始实施大额交易报告系统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央行今天下午发布了一份紧急文件,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大额交易报告制度。

所谓大额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反洗钱主管部门报告一定金额以上的交易信息。

具体而言,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报告的大额交易包括四类:

(一)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付。

(2)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及其他账户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外币等值金额在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上的资金划转。

(3)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及其他账户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含人民币50万元)且等值外币超过10万美元(含10万美元)的境内转基金。

(4)在自然人客户和其他银行账户发生支付账户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含人民币20万元)且外币等值超过1万美元(含1万美元)的跨境转基金。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和个人进行相应的资金收付和转账等业务,大额交易的报告义务由金融机构承担。企业和个人不需要执行额外的报告程序,他们几乎感觉不到在实际业务流程中报告大额交易的需求。

针对支付机构受理的所有涉及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业务都要通过网络平台办理,第三方支付客户的备用金明年要集中存放的要求,央行正在努力保持移动支付的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商报综合央行官方网站、经济信息日报等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刚刚央行发声:支付宝、微信听好了 不准炒作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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