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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3日电据《福州日报》app报道,近日,福州市发布了《福州市五市商品房项目公证及摇号销售实施意见》,其中规定,从11日起,福州市辖五市的鼓楼、台江、仓山、金安、马尾三类商品房项目将按照“先定后需”的原则,由公证及摇号公开销售。目前,上海、南京、长沙、成都、杭州、Xi、武汉、深圳等8个城市已经启动了房地产彩票政策。

福州也要摇号买房了?首套刚需优先摇号

需要摇动的三种类型的房屋是:

(一)福州市中心区三环路以内新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

(二)在检查活动中发现并经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等部门确认的违法建筑。

(三)被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等部门认定为社会高度关注的。

以下是原始文档:

福州市婺城区商品住宅项目公证和彩票销售实施意见(试行)

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准确调控的实施意见(试行)》(办〔2018〕12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秩序的通知》(市汉〔2018〕37号),我市婺城区商品房项目将采取公证和抽签方式公开销售

一.适用范围

自《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福州市辖鼓楼、台江、仓山、金安、马尾等五个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的下列商品房项目,按照“先定需求优先”的原则,通过公证、抽签等方式公开销售。

(一)福州市中心区三环路以内新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

(二)在检查活动中发现并经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等部门确认的违法建筑。

(三)被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等部门认定为社会高度关注的。

第二,工作流程

商品房项目公证摇号销售工作严格按照委托公证、登记审批、公示审批、公证摇号、公有住房选择、结果备案等流程进行。

(一)委托公证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通过公证和抽签等方式制定选房方案,并委托公证机构牵头开展公证和抽签选房工作。公证摇号选房方案应经公证处确认,并送市房管局备案,然后在销售现场公布。

列入公证摇号的商品房项目,其公证摇号的选房方案尚未备案和公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组织登记、认可和销售活动。

(二)注册和认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组织登记和认定活动,认定时间不得少于3天。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每一个有意购买该房屋的人收取确认基金,且不得超过单套待售房屋平均销售金额的20%。表彰基金由专门账户存储和管理。

(三)认可的条件。如果意向购买者属于本市五区限购对象(包括未在本市五区登记且两年内未提供一年社保或税务证明的意向购买者),只能申请购买非限购商品房;凡不属于本市婺城区限购对象的,均可申请购买邢弢所有商品房。提交以下材料后,潜在购买者可以注册批准。

1.拟购买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

2.有意购买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查阅该设备印制的房地产证明材料。

(四)公众认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第一批有购房意向的人”和“非第一批有购房意向的人”对识别信息进行分类汇总,编制购房意向人名单,在销售现场公布,并送公证处备案。

1.第一组只想买房的人是指在本市五个城区没有住房的人,包括他们自己、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非第一套意向购买者是指除第一套意向购买者以外的其他意向购买者。

2.拟购买人的住房标识包括新建商品房、存量住房(二手房)、自建住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和其他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公证彩票。商品房项目正式开盘之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公证机构的领导下组织公证和抽奖活动。根据“第一套才需要优先”的原则,选房顺序号是分两批依次摇号生成的。

1.第一批:第一批只需购买房屋的买家将经过公证和摇号,并依次生成选房顺序号。

2.第二批:对不是第一批只想买房子的人的人数进行公证和摇匀,依次生成选房顺序号。第二批选房序号应排在第一批选房序号之后。

3.经过公证的彩票产生的选房顺序号将在经过公证处公证后在销售现场公布。

(6)开放式房屋选择。公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公证机构的现场公证下组织公房选型活动。公开选房应根据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直到所有包含在经过公证的摇号中的房屋被选中,或者所有其选房顺序号由经过公证的摇号生成的有意购买者被选中。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选房或放弃选房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认购资金。

(七)结果备案。公房选择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编制《公房选择清单》,经公证机构盖章确认后在销售现场公布,并送市房管局和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作为网上实名签订商品房合同的依据。

(八)剩余房屋。商品房项目公房选择后仍有剩余房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出售。

第三,工作纪律

(一)依法监管。商品房项目公证摇号活动由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等部门派员现场监督。并指定以下工作纪律:

1.公证和抽签产生的选房顺序号和选房人员名单不得转让或变更。

2.公房选择登记簿和公房选择后经公证机关确认的购房人名单不得调整或变更。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买者签订的购买合同不得撤销或变更。

(二)违规处罚。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通过转让选房顺序号、调整购房人名单、变更购房合同等方式颠倒门牌号、扰乱市场秩序。

1.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办理该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暂停出售该企业已批准出售的未售出商品房,建设、物价、房管、税务、工商等部门分别记入企业信用体系,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涉及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应当责令其立即辞退,并在全行业范围内予以通报,2年内不得继续从事房地产营销活动。

3.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一年内禁止在本市五区内购房,三年内禁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长乐区县(市)可根据本地情况实施。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司法局

福州布东禅登记交易中心

2018年7月11日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福州也要摇号买房了?首套刚需优先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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