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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p2p逃跑时,我们通常会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然而,最近几个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跑了,投资者的总投资高达180亿,却陷入了无法报案的尴尬境地。

有什么问题吗?让我们先简单了解一下发生了什么。

事件的主角是复兴集团及其旗下的几家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还有被推到风口浪尖的托管银行上海银行(601229,股票咨询)。

从6月26日益隆财富人去大厦的消息来看,公司主要负责人空与复兴集团控股股东朱一栋失去了联系,朱一栋逃跑了。同时,也传出了益龙财富是复兴集团的一家融资公司的消息。

除益龙财富外,还有上海西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裕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易财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所涉及的项目投资高达270亿,其中180亿尚未到位。

实际控制人跑了,投资者找到了公安机关和基金行业协会。然而,警方认为,益龙财富等机构拥有私募股权基金资格,不能立案;基金行业协会在公告中公布托管银行的沟通方式,并要求托管银行代表其承担管理责任。

投资者再次找到托管银行上海银行,但会后未能与上海银行相关负责人沟通,称只是托管,不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朋友圈开始传播这样一个信息:“上海银行有270亿理财资金,买入100万,亏本了”。

7月24日,上海银行传出谣言,称这不是他们发行的理财产品,也不是委托品,而是复兴集团旗下三家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上海银行只是上海众多托管银行之一。

投资者损失了这么多钱,公安机关也没有立案,这使得所有的纠纷都指向了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在私募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当私募股权基金出现异常,无法履行管理职能时,作为资产托管人的银行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私募股权基金瞄准高净值客户,投资100万英镑。

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等)保管。),托管银行根据基金管理人(益隆财富等)的指示操作特定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托管银行将私募股权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投资运作和基金运作完全隔离开来。

资金的银行托管类似于p2p银行存管,它将资金从运营商手中分离出来,完全避免了基金经理设立基金池的可能性,但只要下一个操作指令足够,仍有自筹资金的可能。

根据这一过程,如果基金管理人找不到托管银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这就成了一个热门话题。

基金行业协会要求托管银行按照《基金法》和基金合同建立应急工作机制,统一登记相关私募基金投资者,做好投资者接待工作,尽可能维护投资者利益。

《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义务,但《基金法》也指出,本法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非公开集资设立证券投资基金。”

我们通常从1元人民币投资的基金是公共基金,而涉及益龙财富和其他案件是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和公开发行的最大区别在于它们是否是标准化资产。标准化资产在系统中交易,可以监控,但私募不能监控。

中国银行协会(601988)也表示,银行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的托管人,履行其托管职责,但《基金法》并未规定银行的共同受托责任。

实际控制者失去了联系,警方没有立案。目前还不清楚托管银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只剩下忧心忡忡的投资者。

这取决于后续的发展,希望能给投资者一个解释,明确各方的责任,完善私募股权基金的银行托管相关制度,并留下一些可取的经验。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跑路的不只P2P 私募基金炸了个180亿的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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