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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晚,a股上市公司韦嘉(300317) (300317.sz)发布了《关于回复深交所询证函的公告》。根据公告,公司已就深交所询证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向阿拉山口浩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轩投资”)核实情况,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回复。

网上贷款主页全文转载如下:

深圳嘉威光伏照明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询证函的公告

深圳市伟威光伏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伟威股份”)于2018年7月18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市伟威光伏照明有限公司询证函》(深交所询证函[2018]307号)。公司收到询证函后,将询证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发送给阿拉山口浩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根据公告,2018年6月15日投资大厦股权变更的相关备案文件存在伪造嫌疑,浩轩投资将进一步寻求权威部门的认证。请说明“权威部门认证”的详细内容和具体内容。

现回复如下:2018年6月初,由于短期流动性短缺,浩轩投资通过浩轩投资董事长助理的朋友找到了贷款人上海信谊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谊)。同时,要求浩轩投资帮助第三方新疆天府蓝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蓝雨)持有“投资家园”,浩轩投资接受了贷款人的请求,因为其认为代为持有不存在风险,但明确表示浩轩投资只是代为持有,不参与任何投资机构的经营管理,不享有任何股东权益,不承担任何股东责任。之后,浩轩投资签署了《借款合同》(浩轩投资为借款人,上海新禧为贷款人)和《股权持有协议》(天府蓝雨声称实际持有投资房49%的股权,协议同意浩轩投资代表天府蓝雨持有投资房49%的股权)并交给贷款人。但是到目前为止,浩轩投资还没有收到其他双方签署的股权持有协议,并且已经多次催促但没有成功。

投之家事件最新:珈伟股份正式回复深交所问询

在上述贷款谈判过程中,浩轩投资表示从未实际投资过投资房,双方也没有明确讨论股权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浩轩投资的经理表示,在此期间,他从未见过管理人员,只是联系了他委托的中介来处理贷款合同和股权持有协议。

6月29日,浩轩投资通过合作伙伴通过查询软件告知其已成为持有投资大厦35.2402%股份的股东,因此联系了中间人查询变更情况,并要求对方对错误的业务信息进行解释和更正。经过多次催促和沟通,双方于7月12日达成一致意见,即浩轩投资将偿还贷款并终止持股,并同意于次日办理浩轩投资从投资屋公司股东中除名的事宜。7月13日上午,当浩轩的投资经理到达投资大厦深圳办公室时,发现对方的管理人员已经失踪,无法联系,办公室一片混乱,现场员工正在收拾行李离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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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浩轩投资经理前往深圳工商部门取回存档的变更材料,发现材料上没有浩轩投资法人或授权人的签名,只有公章。浩轩投资已要求律师核实工商股权变更所需的程序及相关文件,并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这些公章进行评估。

公司已委托法律顾问办理相关事宜,并向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局高辛派出所和经济调查大队提交了相关材料进行说明,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6月中旬,投资之家发布平台公告称,投资之家从上市公司母公司获得4.09亿元人民币的b股融资,称投资之家已从上市公司卫伟的母公司获得4.09亿元人民币的b股融资。上市公司平台以2.11亿元收购原股东权益的35.24%,同时通过增资1.98亿元获得19.76%的权益,直接或间接持有投资。许多媒体都转载了这个。请补充说明,贵公司、浩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知道投资屋股权于2018年6月15日发生变动的时间,以及是否已经联系投资屋及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是否已经并将采取验证措施和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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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如下:6月15日,浩轩投资关注到投资屋从上市公司母公司获得4.09亿元的B系列融资的消息,立即派人联系投资屋要求删除虚假宣传,但未果。6月29日,浩轩投资通过合作伙伴告知,业务信息显示,浩轩投资已经成为投资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35.2402%。同时,还发现浩轩投资也成为镇江龙符天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龙符,工商查询显示镇江龙符持有64.7598%的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不详。浩轩投资的经理去深圳工商部门了解变更信息,发现浩轩投资成为投资大厦的股东,投资大厦的注册资本从1010万元增加到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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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公司董事长从上述浩轩投资贷款经理处获悉,浩轩投资已变更为投资公司的股东之一,并立即要求其详细了解变更情况并予以更正(浩轩投资仅持有投资公司49%的股权,而非投资公司35.2402%的股权,工商数据显示为投资公司另一股东镇江龙符)。此后,如上所述,投资屋相关人员于7月13日向浩轩投资承诺更换股东,但投资屋核心管理层失去联系或被公安机关控制,仍未能实施此次股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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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董事长认为上述事宜只涉及浩轩投资,与上市公司无关,因此不知道上市公司会不会上市。7月11日,上市公司在阅读了《证券时报》的报道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通过查询软件查询了浩轩投资的情况并了解到上述股权事宜,建议浩轩投资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目前,公司(1)已派人到镇江检索镇江龙符工商变更信息;(2)委托法律顾问处理相关事宜,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3)已向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局高辛派出所和南山区经济调查大队提交相关材料说明情况。

以上1、2条回复是关于股东浩轩的投资收益。根据业务信息,浩轩投资提供的资料包括《借款合同》、《股权持有协议》(仅由浩轩投资盖章)、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自我报告。

7月13日,维维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转述《宣萱投资声明》的以下内容:“宣萱投资从未与投资公司签订过投资协议,也没有实际投资过股份。相关的工商变更完全是在宣萱投资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的。”就目前情况而言,浩轩投资认为,控股不是实际投资,没有积极配合工商变革。

(1)浩轩投资和嘉伟有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浩轩投资只是嘉伟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目前持有嘉伟有限公司10.51%的股权..作为一家具有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佳威公司一直在积极督促浩轩调查取证,以便妥善处理。

(2)浩轩投资愿意积极开展自查,配合警方调查,尽快查清投资房案件的真相,促进广大投资房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当警方的调查结果公布后,浩轩投资应该承担的责任将永远不会被推卸,应有的合法权益也将最终获得。

(三)呼吁投资机构投资者理性维权,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呼吁媒体朋友在充分沟通和调查的情况下,客观公正地报道,避免误导投资者,影响警方办案。

3.请说明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包括股权质押的总数和总金额、占总股份的比例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是否有投资于投资家园等p2p互联网金融行业。

答复如下: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共持有公司266,095,053股,占总股本的31.69%。截至目前,已质押股份共计254,814,261股,占一致行动方所持股份的95.76%,占总股本的30.34%。丁孔贤获得的资金及其以股份质押的一致行动主要用于投资和培育上市公司产业链中的相关技术和企业。没有投资于投资住宅和其他p2p互联网金融行业。

特此宣布!

深圳嘉威光伏照明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

来源: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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