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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力泉永丰纺织有限公司,王某,熊某等。中国审判文书网公布的《骗取贷款、承兑汇票、金融票证罪》(陕中院(2020)陕04刑51号刑事判决书)显示,长安银行高新支行被骗取贷款500万元。此外,长安银行咸阳高新支行副行长袁某、长安银行咸阳高新支行账户经理熊某犯非法发放贷款罪,均被判刑。

一审法院(陕西省礼泉县人民法院)认定,2015年4月1日,礼泉永丰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牟某以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证(2010年房权证字第002号)诈骗长安银行高新支行作为抵押物,将其转让给陕西中南越强纺织有限公司,以清偿其法人李牟某的欠款。自2015年7月21日起,利群永丰纺织有限公司一直拖欠银行利息。截至2016年3月23日,已拖欠银行本金500万元,利息29.3万元,罚息7,438.55元。之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失去了联系。

长安银行一家分行被诈骗500万元,两名员工因非法放贷被停职

2015年4月1日,贷款客户利群永丰纺织有限公司的业务调查员熊某、袁某玩忽职守,未按国家和银行规定审核申请其他房屋权证,未核实用于抵押的厂房权属。他们非法发放了500万元贷款,给银行造成了500多万元的巨大损失。

此外,另一家银行被骗取贷款。2014年4月16日,王利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房权证字第002号,2010年),在中国工商银行理泉县支行骗取贷款人民币600万元,将其转让给陕西中南岳强纺织有限公司,用于偿还其法人李某的欠款。2015年4月17日,贷款到期后,利群永丰纺织有限公司仅支付银行本金40万元,剩余本金560万元无法偿还。中国工商银行理泉县支行为公司办理了560万元的再融资贷款。2015年11月21日以后,利群永丰纺织有限公司无法偿还银行本息,共欠银行本金559.94万元,利息13.37万元

长安银行一家分行被诈骗500万元,两名员工因非法放贷被停职

二审法院(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二审发现王某、李泉永丰纺织有限公司在原审判决中犯有骗取贷款罪,熊某、袁某犯有非法发放贷款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证据和质证证据均予以确认,足以予以确认。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利群永丰纺织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抵押证明,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王谋谋作为公司的直接负责人,也构成骗取贷款罪。熊、袁作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违法违规发放贷款500万元,造成巨大损失,均构成非法发放贷款罪。

根据二审判决,判决生效后30日内,责令利群永丰纺织有限公司、王某返还被骗的中国工商银行利群县支行资金和被骗的长安银行高新支行资金500万元。利群永丰纺织有限公司犯骗取贷款罪,被罚款20万元。王某犯有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袁被判入狱两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罚款五万元。这个判决是最终的。

长安银行一家分行被诈骗500万元,两名员工因非法放贷被停职

根据长安银行2019年业绩报告,长安银行是由陕西省委、省政府牵头的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原有五家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组的基础上,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经银监会批准。总部位于陕西省Xi市,于2009年7月31日开业。截至2019年底,注册资本为56.41亿元,拥有1个营业部、10个支行、13个直属支行、238个营业网点,覆盖陕西省10个区市、杨凌示范区和西贤新区。

长安银行一家分行被诈骗500万元,两名员工因非法放贷被停职

2019年,长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75.84亿元,同比增长36.93%;本行股东应占净利润15.68亿元,同比增长2.64%。

截至2019年底,长安银行总资产2877.3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536.2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033.64亿元,不良贷款率1.77%,拨备覆盖率191.68%,资本充足率11.61%。

最近,“力泉永丰纺织有限公司,王某,熊某等。中国审判文书网公布的《骗取贷款、承兑汇票、金融票证罪》(陕中院(2020)陕04刑51号刑事判决书)显示,长安银行高新支行被骗取贷款500万元。此外,长安银行咸阳高新支行副行长袁某、长安银行咸阳高新支行账户经理熊某犯非法发放贷款罪,均被判刑。

一审法院(陕西省礼泉县人民法院)认定,2015年4月1日,礼泉永丰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牟某以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证(2010年房权证字第002号)诈骗长安银行高新支行作为抵押物,将其转让给陕西中南越强纺织有限公司,以清偿其法人李牟某的欠款。自2015年7月21日起,利群永丰纺织有限公司一直拖欠银行利息。截至2016年3月23日,已拖欠银行本金500万元,利息29.3万元,罚息7,438.55元。之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失去了联系。

长安银行一家分行被诈骗500万元,两名员工因非法放贷被停职

2015年4月1日,贷款客户利群永丰纺织有限公司的业务调查员熊某、袁某玩忽职守,未按国家和银行规定审核申请其他产权证,未核实用于抵押的厂房权属。他们非法发放了500万元贷款,给银行造成了500多万元的巨大损失。

此外,另一家银行被骗取贷款。2014年4月16日,王利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房权证字第002号,2010年),在中国工商银行理泉县支行骗取贷款人民币600万元,将其转让给陕西中南岳强纺织有限公司,用于偿还其法人李某的欠款。2015年4月17日,贷款到期后,利群永丰纺织有限公司仅支付银行本金40万元,剩余本金560万元无法偿还。中国工商银行理泉县支行为公司办理了560万元的再融资贷款。2015年11月21日以后,利群永丰纺织有限公司无法偿还银行本息,共欠银行本金559.94万元,利息13.37万元

长安银行一家分行被诈骗500万元,两名员工因非法放贷被停职

二审法院(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二审发现王某、李泉永丰纺织有限公司在原审判决中犯有骗取贷款罪,熊某、袁某犯有非法发放贷款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证据和质证证据均予以确认,足以予以确认。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利群永丰纺织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抵押证明,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王谋谋作为公司的直接负责人,也构成骗取贷款罪。熊、袁作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违法违规发放贷款500万元,造成巨大损失,均构成非法发放贷款罪。

根据二审判决,判决生效后30日内,责令利群永丰纺织有限公司、王某返还被骗的中国工商银行利群县支行资金和被骗的长安银行高新支行资金500万元。利群永丰纺织有限公司犯骗取贷款罪,被罚款20万元。王某犯有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袁被判入狱两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罚款五万元。这个判决是最终的。

长安银行一家分行被诈骗500万元,两名员工因非法放贷被停职

根据长安银行2019年业绩报告,长安银行是由陕西省委、省政府牵头的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原有五家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组的基础上,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经银监会批准。总部位于陕西省Xi市,于2009年7月31日开业。截至2019年底,注册资本为56.41亿元,拥有1个营业部、10个支行、13个直属支行、238个营业网点,覆盖陕西省10个区市、杨凌示范区和西贤新区。

长安银行一家分行被诈骗500万元,两名员工因非法放贷被停职

2019年,长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75.84亿元,同比增长36.93%;本行股东应占净利润15.68亿元,同比增长2.64%。

截至2019年底,长安银行总资产2877.3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536.2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033.64亿元,不良贷款率1.77%,拨备覆盖率191.68%,资本充足率11.61%。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长安银行一家分行被诈骗500万元,两名员工因非法放贷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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