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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在迎接国庆的同时,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减税奖金也将如期到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实际收入将扣除5000元/月,新的税率表也将实施。

这是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到减税优惠,并在明年1月1日新税法正式实施之前实施一些减税政策。减税政策会给纳税人带来多少好处?纳税人如何计算税负?就相关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

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过渡性政策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工资薪金收入按每月5000元的基本扣除标准扣除,大部分纳税人可不同程度享受税费改革。减税红利,尤其是中等收入以下的收入群体受益更多,城镇就业的个人纳税人比例将从目前的44%降至15%;第二,新的税率表是适用的。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一强调,除了提高起征点,扩大三级低税率的减税效果也非常重要。新税法扩大了3%、10%和20%的低税率。例如,3%的税率水平提高了一倍,适用的每月应纳税收入从1500元增加到3000元。

减税如约而至 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大

“这意味着低税率的适用范围已经大大扩大。例如,过去适用10%税率的收入现在可能适用于3%。这对中低收入群体有明显的减税效果,纳税人应予以关注。”刘一说。

值得注意的是,十月一日正好是国庆节。如果10月份的工资在9月底之前发放,是否会按照5000元的新标准执行?

税务机关表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工资必须在雇主和雇员商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上述应在10月份支付的工资,各单位在9月底依法支付,可适用新的基本扣除费用和税率,税务机关将切实让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

随着基本成本降低标准的提高,工薪阶层的纳税人将实现不同程度的减税,月收入低于2万元的纳税人的税负可降低50%以上。

例:李先生是一家企业的员工,工资收入为15000元/月(扣除“三险一金”后)。企业于2018年9月向李先生支付工资薪金时,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3,500 = 11,500元,原税率为25%,快速扣除1,005元,应扣缴个人所得税额为:11,500× 25%-1,005 = 1,870元。

新政策实施后,应纳税所得额= 15,000-5,000 = 10,000元,新税率为10%,快速扣除210元,待扣缴个人所得税额= 10,000 × 10%-210 = 790元。

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出,李先生应用新的基本成本降低标准和税率表后,减税1080元,减税率超过57%。

起征点的提高和低税率水平的扩大反映了此次税制改革的“减税”红利。此外,改革的“公平”和“负减”红利也备受关注。

“此次税制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这在中国税制改革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斌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收入纳入年度综合征税范围,较好地解决了现行分类税制下税收负担不均衡的问题,更好地兼顾了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体现了量入为出的原则。

减税如约而至 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大

同时,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养老等费用,实现负红利。从2019年1月1日起,将设立新的特殊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房租、养老等,在申报纳税时可按规定标准税前扣除,有效减轻了税收负担,有利于促进子女教育、学习教学、医疗、生活和养老的实现。(曾金华)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减税如约而至 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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