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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后的第一天,许多网民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公共服务短信:国家税务总局提示:从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月基本减免标准为3500元。提高到5000元,实行新的税率表。”

这给一些网民带来了困惑。"难道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要到明年才会实施吗?"

事实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明确下发文件,确认从今年10月1日起,纳税人的实际工资和薪金将按照每月5000元的基本成本扣除,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起征点,并适用新的税率表。

也就是说,请注意那些想支付或已经支付工资的网民。由于新的起征点和税率表,你的工资已经“悄悄地”增加了。然后,问题来了,能省多少钱?

图片说明:不同收入群体减税表

在这次调整中,3%、10%和20%的低税率将会扩大,25%的税率将会降低。因此,减税对中低收入人群的好处将更加明显。每个人可以减少多少应该通过结合他的实际收入和当地的社会保障支付方法来计算。简而言之,如果应税收入少于5000元,本月无需纳税。如果应纳税所得额约为1万元,可以节省400元以上,如果应纳税所得额约为2万元,可以节省1500元以上。这个问题不便于归纳。至于每人能省多少钱,请参考原文“新的起征点将在10月份实施,月收入2万的人每年能省一个lv包”。

记得留意10月份工资 个税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

新问题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一些单位将在下个月支付他们的月薪。10月份收到的9月份工资能按照新的起征点和税率计算吗?同样,如果9月份的工资由于特殊原因被推迟到10月份,是否需要在两个月内计算工资,然后统一扣除5000元的基本扣除标准?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从上海市税务部门了解到,基本扣除额应按实际取得收入的月份扣除,也就是说,无论9月份还是10月份的工资是10月份取得的,都要按5000元的基本扣除额扣除。

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咨询税务部门。自9月28日起,上海税务微信公众账户在12366智能咨询平台上开通,通过“人工+智能”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记得留意10月份工资 个税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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