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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条款能有多强大?

在张的投资案例中,“分红条款”足以改变投资产品的“命运”。

1月23日,张先生认购的星展银行证券关联可转换无担保结构性投资产品(以下简称“投资产品”)正式进入观察期。

7月4日、5日和6日,投资产品A的标的之一中国太平洋保险(601601)的股价跌破了较低的触发价格。投资产品A在6个月后到期,其全部本金将以初始价格的95%买入基础股票。截至10月29日,该书已经损失了25%。

但对于转换条件的触发,张先生提出异议:“由于中国太平洋保险每股支付0.8元,因此太平洋保险的下限股价在除息后应相应调整0.8元。除息调整后,太保标的不会有下限触发事件。”

结果,围绕0.8元红利引发的理财产品条款的争议上演了。

a→b命运的转折点

这是什么产品?

张先生购买的该投资产品为可转换投资产品,包括两种结构:期限为6个月的投资产品A和投资产品B..

★如果投资产品A阶段6个月内没有触发赎回事件,则张先生将获得本金及相关收益;

★如果投资产品A的标的物在投资产品到期前没有触发赎回,但一旦跌破其较低的触发价格,且在定价日表现最差的证券的最终收盘价低于其执行价格,则采用实物结算,客户的本金将根据执行价格自动转移到投资产品B,投资期限与投资产品B相同..

这涉及主题的选择。张说,他当时选择的三个科目是腾讯控股、平安(601318)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它们都在香港上市。

也就是说,只要腾讯控股、平安保险或中国太平洋保险中任何一家的价格处于张先生持有投资产品的A阶段,且任何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2018年1月22日的买入价格(初始价格)的71.5%(较低触发价格),则张先生的全部本金将买入低于较低触发价格95%的股票。

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三件物品的初始价格分别是腾讯控股455.8港元、平安94.5港元和中国太平洋保险40.65港元。

据记者测算,腾讯控股的较低触发价格为325.897港元,中国平安的较低触发价格为67.5675港元,中国太平洋保险的较低触发价格为29.06475港元。

至于这三个对象的初始价格的确定方式,星展只说是根据彭博资讯等信息计算出来的,并没有向记者解释确定对象初始价格的方式。

7月4日,改变这款产品“命运”的日子悄然来临。当日,标的之一的中国太平洋保险以29港元收盘,低于较低的触发价格。接下来的7月5日和6日,收盘价为28.65港元。

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购买的投资产品A的本金将在6个月后转换为投资产品B。

自7月份以来,中国太平洋保险h股的股价一直在向下波动。截至10月29日,该公司股价收于每股28.9港元,账面亏损25%。

重要条款是否表明有风险

8月初,张先生开始多次向星展银行提出异议。

最关键的争议点之一在于“股息条款”。

在发给星展银行的一封电子邮件中,张表示,由于中国太平洋保险每股支付0.8元,CPIC的下限股价在除息后应相应调整为0.8元。除息调整后,标的太平洋保险不会发生下限触发事件,即该产品不会进入投资产品b,但银行在除息后没有调整下限价格,也没有披露相关股票在产品销售期间分红时会出现的相应风险(电话和面对面)。

▲张先生与星展银行沟通截图

张先生邮件中提到的分红可以追溯到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3月29日宣布的分红计划。根据该计划,CPIC将向2018年6月27日在公司h股名册上上市的h股股东派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0.8元人民币(含税)的末期股息。h股股息将以港元支付,最终股息为每股0.97989港元。

6月20日除息日,CPIC股价调整至32.6港元,并于7月5日和7月6日达到这一时期的低点。

张先生告诉《国际金融新闻》记者,星展银行的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没有明确指出涉及标的的相关分红条款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也不清楚星展银行是否没有根据标的的现金分红调整较低的触发价格,从而将该投资产品转移到投资产品B..

在记者获得的这份产品文件中,有关标的股息的条款表述如下:

★如果标的(结构2,一篮子证券中的任何证券)存在一些潜在的调整事件或异常事件,银行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条款和条件进行一些调整或修改,这些调整或修改将影响投资产品的性能和条款。

★同时,客户应注意银行有权决定不做任何调整,这些决定也可能对客户在投资产品项下的收益或本金产生不利影响(如银行决定不根据标的的现金股利调整相关价格,使投资产品转向投资产品b,导致客户在投资产品中的收益或本金损失减少)。

张先生认为,银行应该在销售过程中为这一关于产品“命运”的重要条款提供重要的提示。

在与记者沟通的过程中,星展银行多次强调,该客户(张先生)是一位具有长期投资经验和深厚金融知识的高级投资者。至于对重要条款的判断,银行认为每个人都会有不同,所以他们不能一个一个地阅读条款,一个一个地提示风险。

那么,你如何确定行业中的重要条款?对于银行口中的“专业人士”,银行是否应该有同样的义务来提示风险?

《国际金融新闻》记者采访了一家中资银行的理财销售员刘琳(化名)。她告诉记者,所有顾客都受到平等对待。在销售理财产品的过程中,一般销售人员会有一个银行为理财产品设计的风险预警模板。销售人员将按照模板上的流程进行操作,并逐一提醒理财产品可能出现的风险。

“对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我们会充分披露潜在风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对于高风险的产品,我们应该详细说明。因此,如果客户说银行没有提示某个风险点,而这个风险点确实存在,我们一般会检查重复记录数据。如果双重记录数据中没有反映风险警告,那么这是银行的责任。”刘林说道。

张还告诉记者,通过银行的"双重记录",可以确定他所说的是否属实。

星展银行向《国际金融新闻》记者强调,该投资产品的销售文件已经明确说明了调整项目,并对风险进行了警示。本行保留客户首次订购该类产品的录音和录像以及此次订购的电话交易记录。客户确认对产品特点和风险有清晰的认识,并阅读了产品销售文件,拿到了银行提供的复印件。

在记者看到的两份“双录”材料中,星展银行向投资者发出了一些风险警告,得到了投资者的证实。例如,投资产品甲转换为投资产品乙的可能性,结算时投资产品乙的汇率风险等。然而,在这个过程中,销售人员或主管并没有向投资者提示上述分红条款的风险。

事实上,在这一点上,星展银行也向《国际金融新闻》记者承认,在“双记录”数据中,并没有发现销售人员针对上述分红条款向客户明确表示了风险。

随后,《国际金融新闻》记者联系了原产品销售人员。不过,该人士表示,由于是一年前,他对销售过程中是否有提及在股价因分红而波动后,银行是否会主动做出相应调整并不感兴趣。

财务管理合同的法律关系需要明确

除了未能充分提示重要的风险点,投资者还被条款本身的合理性所困扰。

如上述标的分红条款所述,如果标的存在一些潜在的调整事件或异常事件,本行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条款和条件进行一些调整或修改。同时,银行有权决定不做任何调整。

投资者对银行有权调整还是无权调整感到困惑。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银行会根据标的的现金股利调整相关价格呢?

星展银行向《国际金融新闻》记者解释说,相关价格不会因定期分红而调整,但会因特别分红而调整。CPIC支付的股息属于前者。

但是,记者注意到,该产品的销售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一条件,也没有详细列出定期分红和特别分红的区别对待方案。

张告诉记者:“星展银行书面通知进入投资产品B阶段后,我给星展银行发了一封异议信。后来,在与我沟通的过程中,星展银行表示,银行不调整定期现金分红符合期权市场的惯例。全球金融市场上与证券挂钩的期权不会因定期现金分红而调整,他们还向我介绍了香港证券交易所的股票期权,并向香港证券交易所通报了官方网站的股票期权操作做法。”

8毛钱改变一个产品的命运!买理财 “分红条款”要看清!

根据香港联交所的官方网站,联交所会根据一些已公布的公司行为,计算调整比率,以维持期权合约的公允价值,从而达到公平的原则。期权类别的所有系列的执行价格乘以这个比率,每个合同的股份数除以这个比率。这些调整仅在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进行(如配股、分红、股权分置、合并和2%或以上的特别股息),不适用于普通股息分配。期权交易交易所参与者和期权经纪交易所参与者需要将此类调整通知其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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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在投资者向银行发出反对信后,银行解释说,它不会调整定期股息的价格,而是在出售前发出风险警告,这也是一种“惯例”?“公约”下的条款是“霸王条款”吗?

对此,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洪华向《国际金融新闻》记者表示,银行有责任和义务向投资者全面披露理财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风险点。

李洪华还表示,目前,在金融市场上,并非每个金融机构都真实、完整地向投资者暴露了销售金融产品的风险,一些金融产品的法律关系不明确,销售过程中存在瑕疵。

一家外资银行的理财销售人员向《国际金融新闻》记者承认,据他了解,星展银行的这种结构性产品是银行自己发行的,不是委托产品,所以条款的描述也可以由银行自己决定。此外,如果银行在条款中明确表示不可以进行调整,那就不是霸王条款,这是合理的。

但实际上,根据星展银行上述原销售人员的说法,张先生并不是唯一一个因为分红引起的股价波动触发了安全线而转换成票据B(即合同中的“投资产品B”)的客户,以前也有客户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据悉,目前只有200多名投资者是该投资产品的“合格投资者”。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客户群体的不断扩大,星展银行的当务之急是尽快消除潜在风险。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8毛钱改变一个产品的命运!买理财 “分红条款”要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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