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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生猪购销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加强生猪购销主体基础信息管理、强化生猪购销防疫主体责任等方面。根据该文件,各地应改进原产地检疫信息的管理。从7月1日起,从事生猪收购和贩运的单位和个人应被告知登记基本信息,如单位名称或个人名称、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单位地址或地址、联系方式等。通过一个小程序(木云通),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统一编码。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从7月1日起,收购活猪贩子需要实名登记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措施是为了及时掌握生猪收购和贩运情况,有效规范生猪收购和贩运行为,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和运输监管的衔接,降低猪瘟在非洲的传播风险。目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非洲猪瘟风险仍然较高,稍有放松就可能反弹蔓延,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防控措施。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实施有效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着力解决运输监管等问题,全面提升生猪产业链风险闭环管理水平。有鉴于此,农业和农村事务部此前发布了《加强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的指导方针》。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从7月1日起,收购活猪贩子需要实名登记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在收到生猪产地检疫申报后,通过动物检疫证书电子认证系统,对从事生猪收购和贩运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登记情况进行核查,并指导其做好基础信息登记工作。各地要做好动物检疫证书电子认证系统的开发工作,并与中央系统连接,实现动物检疫证书电子认证系统与木云通的数据通信。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从7月1日起,收购活猪贩子需要实名登记

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的意见》提出要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的运输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完善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鼓励使用专业化、标准化、集装箱化的运输方式运输生猪等活畜禽。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监管,建立生猪指定通道运输系统,通过指定通道运输生猪。严格检查生猪及生猪产品运输环节,重点检查产地检疫证明、运输车辆备案、生猪健康状况等。,以降低疾病传播的风险。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从7月1日起,收购活猪贩子需要实名登记

关键是要明确生猪收购和交易中防疫的主要职责。该负责人表示,各地要督促从事收购和贩运生猪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贩运和收购台帐,检查收购的生猪是否佩戴合法耳标,是否使用记录。生猪运输车辆;监督承运人运输有检疫证明的生猪,并在装货前和卸货后及时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和消毒;从事生猪收购和贩运的单位和个人接到申报检疫后,应严格核对信息登记、农户委托书和申请材料。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从7月1日起,收购活猪贩子需要实名登记

如何加强生猪收购和交易的风险管理?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要求各地加强生猪产地检疫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加强生猪收购和贩运活动的风险管理,及时将从事生猪收购和贩运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和非法贩运生猪的情况录入畜牧快递系统。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期间,从事生猪收购和贩运的单位和个人曾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在申请检疫时,涉案生猪应附有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非洲猪瘟检测报告。试验比例不得少于该批生猪数量的30%;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记录的,暂停与其相关的检疫申报。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从7月1日起,收购活猪贩子需要实名登记

日前,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生猪购销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加强生猪购销主体基础信息管理、强化生猪购销防疫主体责任等方面。根据该文件,各地应改进原产地检疫信息的管理。从7月1日起,从事生猪收购和贩运的单位和个人应被告知登记基本信息,如单位名称或个人名称、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单位地址或地址、联系方式等。通过一个小程序(木云通),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统一编码。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从7月1日起,收购活猪贩子需要实名登记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措施是为了及时掌握生猪收购和贩运情况,有效规范生猪收购和贩运行为,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和运输监管的衔接,降低猪瘟在非洲的传播风险。目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非洲猪瘟风险仍然较高,稍有放松就可能反弹蔓延,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防控措施。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实施有效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着力解决运输监管等问题,全面提升生猪产业链风险闭环管理水平。有鉴于此,农业和农村事务部此前发布了《加强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的指导方针》。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从7月1日起,收购活猪贩子需要实名登记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在收到生猪产地检疫申报后,通过动物检疫证书电子认证系统,对从事生猪收购和贩运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登记情况进行核查,并指导其做好基础信息登记工作。各地要做好动物检疫证书电子认证系统的开发工作,并与中央系统连接,实现动物检疫证书电子认证系统与木云通的数据通信。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从7月1日起,收购活猪贩子需要实名登记

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的意见》提出要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的运输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完善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鼓励使用专业化、标准化、集装箱化的运输方式运输生猪等活畜禽。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监管,建立生猪指定通道运输系统,通过指定通道运输生猪。严格检查生猪及生猪产品运输环节,重点检查产地检疫证明、运输车辆备案、生猪健康状况等。,以降低疾病传播的风险。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从7月1日起,收购活猪贩子需要实名登记

关键是要明确生猪收购和交易中防疫的主要职责。该负责人表示,各地要督促从事收购和贩运生猪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贩运和收购台帐,检查收购的生猪是否佩戴合法耳标,是否使用记录。生猪运输车辆;监督承运人运输有检疫证明的生猪,并在装货前和卸货后及时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和消毒;从事生猪收购和贩运的单位和个人接到申报检疫后,应严格核对信息登记、农户委托书和申请材料。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从7月1日起,收购活猪贩子需要实名登记

如何加强生猪收购和交易的风险管理?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要求各地加强生猪产地检疫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加强生猪收购和贩运活动的风险管理,及时将从事生猪收购和贩运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和非法贩运生猪的情况录入畜牧快递系统。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期间,从事生猪收购和贩运的单位和个人曾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在申请检疫时,涉案生猪应附有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非洲猪瘟检测报告。试验比例不得少于该批生猪数量的30%;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记录的,暂停与其相关的检疫申报。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从7月1日起,收购活猪贩子需要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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