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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深圳市同业拆借信息中介业务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拟撤销的网上贷款机构应遵循“三不原则”,即业务地址不能迁移、平台网站不能关闭、平台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流失。

据荣360数据研究所统计,截至11月底,深圳的操作平台数量达到110个,比年初的261个平台减少了一半以上。

事实上,早在今年7月中旬,深圳互助黄金协会就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应对当前p2p行业流动性风险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对现有p2p平台也提出了上述“三不”原则。

根据《指引》,网上贷款机构在决定退出网上贷款行业后,应遵循《指引》规定的退出程序。“退出”包括但不限于清算和注销、业务转型等。在网上贷款机构合法合规退出的过程中,网上贷款机构根据市场环境自主选择合适的退出路径。

根据《指引》,网上贷款机构应积极稳妥地做好退出准备,合理处置不良资产,妥善退出贷款人资金,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平台的盘点项目和收集情况应客观、真实、全面地向协会报告。根据项目到期日、是否正常偿还、是否有抵押物等信息,提供分类汇总表,对不良资产进行明确标识。

同时,网上贷款机构应统计贷款人的具体情况,并将平台上活跃贷款人数量、贷款人平均投资金额、赎回时间、累计投资余额前10名贷款人等详细信息脱敏后上报协会。此外,还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近年来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如实报告经营状况和偿付能力等数据。

《指引》强调,网上贷款机构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向贷款人发布退出公告,并做好对贷款人的接待、宣传和解释工作。公告披露具体包括退出原因、退出计划、不良资产处置计划、贷款人资产结算计划等多个方面。

网上贷款机构应当对贷款人的资产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妥善清理现有项目,并告知贷款人到期日、还款金额、项目是否逾期等。通过邮件或短信。对于不良资产存在漏洞的项目,网上贷款平台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贷款人出资比例,在清理不良资产后偿还剩余资金。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深圳互金协会:网贷机构退出期间不得失联 保持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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