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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网财经6月27日电(记者郭)随着各地出台机动车限行政策和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优惠政策,新能源汽车销量将会“井喷”,相应的保险需求也在快速增长。因此,新能源汽车被公认为汽车保险市场的“新蓝海”。

然而,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在整体结构、动力系统、零部件、维修技术等许多方面都有显著的区别。,导致其在承保方面的自身特点,这使得传统的汽车保险无法承保其特有的风险。业内人士建议,新能源汽车保险行业应尽快推出示范条款和专属保险产品。

汽车保险市场出现“新蓝海”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自2013年以来,中国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和销售持续增长。2017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79.4万辆和77.7万辆,分别增长53.8%和53.3%。

从保险需求角度看,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信”)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保险市场分析报告》显示,2013年至2017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78.6%。仅从2017年的数据来看,参保车辆数量就达到171.7万辆,同比增长47.0%;保费规模达到101.6亿元,同比增长50.4%。

从签约保费比例来看,新能源汽车中的家庭车保费比例最高,且逐年上升,2017年达到52.6%;商务车和城市公交车的保费比例有所下降,2017年分别为23.7%和13.3%;租赁汽车的溢价比例略有上升,2017年达到9%。

从新车市场的角度来看,中国汽车工程学会2016年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预测,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的年销量将达到152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数量将达到8000万辆。据估计,2030年新能源汽车的溢价规模将达到4700亿元。

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在新车承销方面也呈现出强劲的增长趋势,承销比例从2013年的0.32%上升到2017年的2.74%。其中,新能源汽车在家用汽车和租赁汽车中的承销比例不断提高。

新能源汽车独家保险产品亟待推出

虽然新能源汽车被视为汽车保险领域的“新蓝海”,但目前保险市场上还没有新能源汽车产品,承保中仍使用传统的汽车条款。由于新能源汽车在车身结构和动力系统上的特殊性,传统的汽车保险无法覆盖其特有的风险。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保险”)汽车保险承保部总经理陈豪向《中国金融网》记者表示,新能源汽车与非新能源汽车的承保风险点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首先,由于国家补贴政策的影响,补贴前后的车损险价格略有不同。当车辆完全损坏时,赔偿标准也不统一。第二,损失的程度和事故的规模是不同的。小事故也可能导致巨额赔偿。第三,所有权基础仍然很小,这使得非新能源汽车的保险定价很困难。第四,核心配件的价格没有行业标准,价格由制造商单方面垄断,配件的替代性比非新能源汽车差。第五,新能源汽车在拼车、分时、租购等行业的利用率较高,存在实际风险情况与私家车保险费率颠倒的问题。

新能源汽车将成车险市场“新蓝海” 专属保险产品亟待出台

根据《新能源汽车保险市场分析报告》,新能源汽车的平均赔付率和赔付率略高于非新能源汽车。其中,从案例中的平均补偿来看,新能源汽车比非新能源汽车高2.8%左右;从派息率来看,新能源汽车比非新能源汽车高出0.4个百分点。

在此背景下,业界迫切建议引入新能源汽车保险行业示范条款,并研究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产品。

中国保诚集团相关项目组的专家对车损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建议示范条款在汽车损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中规定电池自燃、短路和碰撞损失的风险及其赔偿标准;在第三方责任险和船上人员责任险中,约定因电池、电机、充电设备等特殊部件自燃、爆炸等事故给第三方和船上人员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增加额外的保险,如充电装置损失和纯电动汽车的第三方责任。

新能源汽车将成车险市场“新蓝海” 专属保险产品亟待出台

同时,建议在有车价补贴的情况下,规范新能源汽车车损险的保险覆盖标准,明确不同损失程度下的损失赔偿标准,以确保消费者能够得到合理的风险保障,避免为消费者提供套利空空间。

保险公司人员也提到了上述“汽车损坏保险范围”标准规范的制定。长安保险汽车保险核保部副总经理贾表示,按照补贴前后的车价进行保险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理赔难、责任事实界定不清的现象,从而降低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赔付成本。

另外,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系统,即电池的保护,长安保险汽车保险业务负责人建议可以根据电池的使用寿命设定不同等级的费率,电池损失保险可以单独设定;您还可以添加电池质量保证责任保险和电池水相关保险。

来源:千龙新闻网

标题:新能源汽车将成车险市场“新蓝海” 专属保险产品亟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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